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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萊農場

  作者認為"監獄體制"最終的行程日期為1840年1月22號,梅特萊農場正式開始啟用的日子。梅特萊是一個最極端的規訓機構,在這個教養院中,每個人都被編入嚴密的組織中,有五種不同的模式但都是等級嚴明的小團體。裡面的成員不能違反紀律,就算是輕微的錯誤也會受到嚴厲的懲治,但主要的懲罰手段為"單獨禁閉"。在梅特萊中,長官負責監視而且指揮他們進行有秩序的活動,訓練和觀察同時進行,自囚犯的身上累積一整套可評估和有系統的知識。這種規訓肉體的技術有雙重的效果:洞察心靈與維持服從關係。

  梅特萊特別具有典型意義之處,在於它自己所承認的這種訓練運作的特點。這種訓練是與其它監督方式連繫在一起的,例如醫療、教育和宗教指導,並以它們為基礎。因為教養不僅僅是一種追求在人性方面的証明或在某種科學方面的依據的工程,而且是一種經過訓練而學到的,服從一般規範的技術。

 

監獄連續統一體

  這個系統把教養技術擴散到各種最單純的紀律中,使紀律規範滲入到刑法體制的核心,並用紀律規範來控制最輕微的非法活動,最不起眼的不正規、偏離或反常以及過失犯罪的威脅。一種微妙、分等級的"監獄網絡"極其嚴密的機構與各自使用的方法,擔負起古典時代那種專橫、普遍但很不統一的禁閉的責任。這個大"監獄網"包含了遍及整個社會的所有規訓機制。監獄把懲罰程序變成一種教養技術,這種技術從刑罰機構擴散到整個社會體制,產生了幾個重要的後果:

1.      這些機構建立起一種漸進的、連續的且不易察覺的等級。這種有連續性的等級把所有的機構彼此聯繫起來,從矯正反常逐漸推進到懲罰犯罪。"監獄網絡"通過千絲萬縷的聯繫,把懲罰與不正常這兩個複雜的長序列連結起來。

2.      監獄網絡建立起了「規訓職業經歷」。從中產生了安全的、可預知的屬於社會生活的職業經歷。例如救濟團體、寄宿學徒、勞改農場、訓練兵營、醫院、救濟院。

3.    使懲罰權力變得正當,人們對刑罰的容忍度放寬。它傳送著某種由法律所肯定的、被司法當做最得心應手的武器的權力。當紀律與在紀律中運做的權力完全運用司法本身的機制時,當權力的效果被統一起來,權利被傳送到各個層面,從而使它可易避免過分嚴厲時,紀律與權力的運作怎麼可能顯得是專斷呢?就其功能而言,懲罰權力實質上與治療權利並無二致。宏大的「監獄連續統一體」造成了規訓權力與法律權力之間的溝通,並且從最輕微的強制不間斷地延展到時間最長的刑事拘留,從而建構了與那種胡謅的授權相反的具有直接物質性的技術現實。

4.      監獄體系」促成一種新形式的法律的出現:一種合法性、自然性且約定成俗與章程的混合,即"規範"。在現代社會中,監獄網絡無論在密集中的刑事還是分散的形式中,都有嵌入、分配、監視和觀察的體制。這一網絡一直是規範權力的最大支柱。

5.      權力──知識造成了人文科學的歷史可能性,而監獄網絡則是這種權力-知識的盔甲之一。

6.      兩個進程對監獄的用途加以重大的限制並轉變其內部功能。

第一:減少被當作一種封閉與被監視的特殊非法活動的過失犯罪的效用。

第二:規訓網絡日益發展,它們與刑法機構的交流日益擴大,它們獲得越益重要的權力,司法功能也愈益大規模地轉交給它們。

 

 

 

 

 

 

 

 

 

好晚了,但是我自己拖到這種時間....囧

有點不清楚自己在打些什麼...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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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61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